首页 习题正文

材料全屏王某为境内某上市公司雇员,每月工资8 000元。20

材料全屏 王某为境内某上市公司雇员,每月工资8 000元。2016年6月28日,该公司实行股票期权计划,授予王某不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50 000股,授予价2.5元/股,并约定2016年12月28日起可以行权,行权前不得转让。2016年12月28日王某以授予价购买股票50 000股,当日该股票在上交所的收盘价为6元/股;2017年6月份王某因持有该股票而分得股息5 000元;2017年12月份,王某转让上述所有股票,取得转让净收入45万元,同月转让其他境外上市公司股票,取得转让净收入30万元,在境外未缴税款。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25 【简答题】 王某接受股票期权,是否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请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及解析】
  根据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员工接受实施股票期权计划企业授予的股票期权时,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不作为应税所得征税。因此王某接受股票期权,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本文链接:https://scpro.cn/v/bc7e1184d4d84e8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