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股东会由股东甲召集和主持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及解析】
(1)有限责任公司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2)以后的股东会会议:(董事会→监事会→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①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②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的,由副董事长主持; ③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④董事会不(能)履行职责的,由监事会召集和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监事会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 ⑤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份有限公司:连续90 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 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1)有限责任公司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2)以后的股东会会议:(董事会→监事会→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①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②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的,由副董事长主持; ③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④董事会不(能)履行职责的,由监事会召集和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监事会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 ⑤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份有限公司:连续90 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 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