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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 26 条第 1 款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

刑法第 26 条第 1 款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试说明: (1)犯罪集团的概念及其成立条件。 (2)主犯与首要分子之间的关系。 (3)主犯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



【参考答案及解析】
1.犯罪集团是指 3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其构成特征为:成员在 3人以上;目的在于在较长时期内共同实施特定的犯罪;有较为严密的组织性,有明显的首要分子,重要成员固定或者基本固定。 2.主犯与首要分子不完全一致。首要分子包括两种: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和聚众犯罪的首要分子。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都是主犯,但聚众犯罪的首要分子未必是主犯。 3.对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犯罪集团的全部罪行处罚。对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以外的其他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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