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习题正文

为整合资产,甲公司 2×17年9月经董事会决议处置部分生产线

为整合资产,甲公司 2×17年9月经董事会决议处置部分生产线。2×17年12月3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某生产线出售合同。合同约定:该项交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内完成,原则上不可撤销,但因外部审批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除外。如果取消合同,主动提出取消的一方应向对方赔偿损失360万元。生产线出售价格为2 600万元,甲公司负责生产线的拆除并运送至乙公司指定地点,经乙公司验收后付款。甲公司该生产线2×17年年末账面价值为3 200万元,预计拆除、运送等费用为120万元。2×18年3月,在合同实际执行过程中,因乙公司所在地方政府出台新的产业政策,乙公司购入资产属于新政策禁止行业,乙公司提出取消合同并支付了赔偿款。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关于甲公司对于上述事项的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有( )。
A、自2×18年1月起对拟处置生产线停止折旧
B、2×17年资产负债表中该生产线列报为3 200万元
C、2×18年将取消合同取得的乙公司赔偿款确认为营业外收入
D、自2×18年3月知晓合同将予取消时起,对生产线恢复计提折旧



【参考答案及解析】
选项A正确,甲公司针对固定资产签订销售合同,应当自签订合同时起划分为持有待售固定资产,划分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后不再计提折旧,因此自2×18年1月起对拟处置生产线停止计提折旧; 选项B错误,2×17年资产负债表中该生产线列报金额=2 600 - 120 = 2 480(万元); 选项C正确,2×15 年将取消合同取得的乙公司赔偿确认为营业外收入; 选项D不正确,对于持有待售类别的重分类,应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不是知晓合同将予取消时起恢复计提折旧。 综上,本题应选AC。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本文链接:https://scpro.cn/v/976c37d8e9a747d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