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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金店(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银首饰经营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

某金店(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银首饰经营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4年5月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向消费者销售金项链20条,每条新项链的零售价格为2500元,每条旧项链作价800元,每条项链取得差价款1700元;取得首饰修理费含税金额2270元。该金店上述业务应蚋增值税税额( )元。(2005年)
A、4940.17
B、5270
C、7264.96
D、7594.79



【参考答案及解析】
B

应纳增值税=[20×1700÷(l+17%)+2270÷(1+17%)]×17%=52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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