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习题正文

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与中国证监会相互合作,一同加强对中国证券市

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与中国证监会相互合作,一同加强对中国证券市场的监管,两者的合作包括( )。①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发现证券公司经营管理中出现可能危及投资者利益和证券市场安全的重大危险时,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监管、处置建议②两者应当建立证券公司信息共享机制,中国证监会定期向保护基金公司通报关于证券公司财务、业务等经营管理信息的统计资料③证券公司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接管、托管经营等强制性监管措施时,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对债权人予以偿付④中国证监会认定存在风险隐患的证券公司,应按照规定直接向保护基金公司报送财务、业务等经营管理信息和资料
A、①②③
B、①③④
C、②③④
D、①②③④



【参考答案及解析】
D

考查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的职责。(1)筹集、管理和运作基金。(2)监测证券公司风险,参与证券公司风险处置工作。(3)证券公司被撤销、关闭和破产或被证监会采取行政接管、托管经营等强制性监管措施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对债权人予以偿付。(4)组织、参与被撤销、关闭或破产证券公司的清算工作。(5)管理和处分受偿资产,维护基金权益。(6)发现证券公司经营管理中出现可能危及投资者利益和证券市场安全的重大风险时,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监管、处置建议;对证券公司运营中存在的风险隐患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纠正机制。(7)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职责。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应当与中国证监会建立证券公司信息共享机制,中国证监会定期向保护基金公司通报关于证券公司财务、业务等经营管理信息的统计资料。中国证监会认定存在风险隐患的证券公司,应按照规定直接向保护基金公司报送财务、业务等经营管理信息和资料。见教材第三章第四节。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本文链接:https://scpro.cn/v/952f5ea52bb349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