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期间国民政府考绩内容分为( )。
A、智力
B、工作
C、交际
D、操行
E、学识
A、智力
B、工作
C、交际
D、操行
E、学识
【参考答案及解析】
1943年12月国民政府又对先前的条例作了修改,正式定名为《非常时期公务员考绩条例》,其中规定公务员考绩分为平时考绩、年终考绩、临时考绩三种;考绩内容分为工作、操行、学识三项;考核程序分为初核、复核、核定登记和执行四个阶段。
1943年12月国民政府又对先前的条例作了修改,正式定名为《非常时期公务员考绩条例》,其中规定公务员考绩分为平时考绩、年终考绩、临时考绩三种;考绩内容分为工作、操行、学识三项;考核程序分为初核、复核、核定登记和执行四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