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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4月1日收到乙公司作为

甲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4月1日收到乙公司作为资本投入的原材料一批,该批原材料的合同约定价值是1 000万元,增值税的进项税额为170万元,假设合同约定的价值与公允价值相符,不考虑其他因素,则甲公司的以下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有( )。
A、应该计入原材料的金额是1 000万元
B、应该计入原材料的金额是1 170万元
C、应该计入实收资本的金额是1 000万元
D、应该计入实收资本的金额是1 170万元



【参考答案及解析】
企业接受投资者作价投入的材料物资,应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确定材料物资价值(但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和在注册资本中应享有的份额。本题中,原材料的合同约定价值与公允价值相符,因此,应按照1 000万元的金额借记“原材料”科目;甲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所以该增值税进项税额允许抵扣,应按照170万元的金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同时,应按照原材料的金额与增值税进项税额之和1 170万元计入实收资本。 故选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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