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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因乙久拖房租不付,向法院起诉,要求乙支付半年房租6000元

甲因乙久拖房租不付,向法院起诉,要求乙支付半年房租6000元。在案件开庭审理前,甲提出书面材料,表示时间已过去1个月,乙应将房租增至7000元。关于法院对甲增加房租的要求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作为新的诉讼受理,合并审理
B、作为诉讼标的变更,另案审理
C、作为诉讼请求增加,继续审理
D、不予受理,告知甲可以另行起诉



【参考答案及解析】
A项:说法错误,不当选。本案的诉讼标的没有变更,所以对新增加的1000元租金就不能作为新的诉讼受理。 B项:说法错误,不当选。本案的诉讼标的是房屋租赁法律关系,没有变更。 C项:说法正确,当选;D项:说法错误,不当选。本题的诉讼请求是甲要求乙支付6000元租金,在不变更诉讼标的前提下,原告在诉讼中享有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的权利,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法院继续审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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