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习题正文

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变造票据行为的有

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变造票据行为的有( )。
A、涂改出票金额
B、假冒他人在票据上签章
C、原记载人更改付款人名称并在更改处签章证明
D、剪接票据非法改变票据记载事项



【参考答案及解析】
选项AD符合题意,“变造”是指无权更改票据内容的人,对票据上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加以改变的行为。变造票据的方法多是在合法票据的基础上,对票据加以剪接、挖补、覆盖、涂改,从而非法改变票据的记载事项; 选项B不符合题意,属于票据的伪造; 选项C不符合题意,属于合法行为。 故选AD。 【补充】 (1)伪造是指无权限人假冒他人或虚构他人名义签章的行为,例如,伪造出票签章、背书签章等; (2)票据的伪造行为主要是针对“签章”,票据的变造行为则是对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加以变更的行为,票据变造多是在合法票据的基础上。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本文链接:https://scpro.cn/v/75cbccf4d53946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