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出本题要点(2)中不符合有关规定之处,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及解析】
股东大会的会议形式 (1)定期会议 每年按时召开1次年会。上市公司的年度股东大会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 (2)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 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①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5 人)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②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③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④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⑤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单个监事提议不行); ⑥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股东大会的会议决议 (1)普通决议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赞成/ 参会股东表决权>1/2) (2)特别决议 下列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①修改公司章程; ②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④上市公司在1 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 的事项。
股东大会的会议形式 (1)定期会议 每年按时召开1次年会。上市公司的年度股东大会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 (2)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 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①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5 人)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②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③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④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⑤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单个监事提议不行); ⑥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股东大会的会议决议 (1)普通决议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赞成/ 参会股东表决权>1/2) (2)特别决议 下列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①修改公司章程; ②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④上市公司在1 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 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