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习题正文

甲公司为乙公司的母公司,2013年5月,甲公司从乙公司购入一

甲公司为乙公司的母公司,2013年5月,甲公司从乙公司购入一批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购买价款为400万元,增值税额为68万元,该批商品的成本为300万元,相关款项均已支付。为运回该批商品,另向铁路运输部门支付运输费8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在编制2013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时,“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应抵销的金额为( )万元。
A、468
B、400
C、476
D、408



【参考答案及解析】
A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应抵销的金额=400+68=468(万元),运输费用8万元,不属于母子公司之间的现金流量,不需要抵销。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本文链接:https://scpro.cn/v/725a77be38eb47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