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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行政处罚+行政诉讼根据某地级市运输集团公司原职

(2007年)行政处罚+行政诉讼根据某地级市运输集团公司原职工举报,市地税局稽查局对该集团公司纳税情况依法实施稽查后发现,该集团公司在2006年1至6月存在不按规定使用发票、未按规定申报、账外经营、隐匿收入、编造虚假记账凭证、偷逃税款等行为。市地税局稽查局依法下达《税务处理决定书》,责令该集团公司补缴所偷税款,合计3092万元,并加收相应滞纳金。此后,市地税局稽查局依法下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拟对其各项违法行为分别进行罚款,合计1550万元(其中对偷税拟处罚1546万元)。该集团公司对偷税部分的处罚告知有不同意见。根据该集团公司提出的听证要求,市地税局稽查局依法举行听证。案件经审理后,市地税局稽查局依法下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集团公司偷税行为罚款1546万元。该集团公司对该处罚不服,向市地税局申请复议。市地税局复议决定,维持稽查局的处罚。该集团公司对复议决定仍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进行审理。1.根据行政处罚法律制度的规定,市地税局稽查局( )。A.是否应当举行听证,与当事人何时题出听证要求没有关系B.送达《听证通知书》时,应当通知当事人听证的时间、地点、听证主持人的姓名及有关事项C.对调查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听证的,有权决定终止听证D.指定的听证主持人可以是参与稽查案件的调查人员E.应当在《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送达后15日内举行听证2.根据行政处罚法律制度的规定,若该集团公司 ( ),则市地税局稽查局不组织听证并不影响处罚决定的成立。A.违法事实请楚B.违法证据确凿C.放弃听证权利D.被正当取消听证权利E.提出反驳意见3.根据行政处罚怯律制度的规定,听证过程中,若( )严重违反听证秩序,致使听证无法进行的,听证主持人或者组织听证的税务机关有权替止听证。A.该集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B.该集团公司的代理人C.本案调查人员D.本案调查人员的委托代理人E.证人4.根据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在( )的情况下,法院可以缺席判决。A.原告集团公司申请撤诉、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B.原告集团公司法人终止,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放弃诉讼权利C.被告市地税局稽查局被撤销D.被告市地税局稽查局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诉讼E.被告市地税局稽查局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5.若市地税局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复议决定,该集团公司对处罚不服,以市地税局稽查局为被告起诉;同时,对市地税局不作为也不服,以市地税局为被告起诉。从被告确定的角度看,上述起诉的效果有( )。A.两个起诉均不成立B.对稽查局的起诉成立,对市地税局的起诉不成立C.对稽查局的起诉不成立,对市地税局的起诉成立D.两个起诉均成立E.两个起诉是否成立,法律没有规定



【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B 【解析】(1)选项A: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听证权后3日内提出;(2) 选项BE:当事人要求听证符合条件的,税务机关应当在收到当事人听证要求后15日内举行听证,并在举行听证的7日前将《税务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送达当事人,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听证主持人的姓名及有美事项;(3)选项C:“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 当按照税务机关的通知参加昕证,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听证应当终止; (4)选项D:昕证应由行政机关指定“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 2.【答案】CD 【解析】对应当进行听证的案件,税务机关不组织听证,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 “放弃听证权利”或者“被正当取消听证权利”的除外。 3.【答案】AB 【解析】(1)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违反听证秩序,听证主持人应当警告制止;对不听制止的, 可以责令其退出听证会场;行为严重致使听证无法进行的,听证主持人或者税务机关可以终止听证。(2)本案调查人员、证人及其他人员违反听证秩序,听证主持人应当警告制止;对不听制止的,可以责令其退出听证会场。 4.【答案】AE 【解析】(1)行政诉讼缺席判决适用下列情况:①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②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准许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而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2)迸项B:属于诉讼终结的情形。(3)选项CD:属于诉讼 中止的情形。 5.【答案】D 【解析】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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