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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实施监理的工程,建设单位与甲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某实施监理的工程,建设单位与甲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约定的承包范围包括A、B、C、D、E五个子项目,其中,子项目A包括拆除废弃建筑物和新建工程两部分,拆除废弃建筑物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乙施工单位。
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下列事件:
事件1:由于拆除废弃建筑物的危险性较大,乙施工单位编制了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召开了有甲施工单位与项目监理机构相关人员参加的专家论证会。会后,乙施工单位将该施工方案送交项目监理机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总监理工程师认为该方案已通过专家论证,便签字同意实施。
事件2:建设单位要求乙施工单位在废弃建筑物拆除前7日内,将资质等级证明与专项施工方案报送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事件3:受金融危机影响,建设单位于2010年1月20日正式通知甲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缓建尚未施工的子项目D、E。而此前,甲施工单位已按照批准的计划订购了用于子项目D、E的设备,并支付定金300万元。鉴于无法确定复工时间,建设单位于2010年2月10日书面通知甲施工单位解除施工合同。
1、指出事件1中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
2、指出事件2中建设单位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
3、事件3中,建设单位是否可以解除施工合同?说明理由。如果甲施工单位不同意解除合同而继续子项目D、E的施工,项目监理机构应做哪些工作?

4、事件3中,若解除施工合同,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甲施工单位应得到哪些费用补偿?

【1】 事件1中,乙施工单位将施工方案直接送交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同意实施不妥。正确做法:乙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方案应先报送甲施工单位审查,甲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审查签字同意后,报送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后方同意实施。
【2】 事件2中,建设单位要求乙施工单位在废弃建筑物拆除前7日内仅报送资质等级证明与拆除施工方案不妥。正确做法:由建设单位在房建筑物拆除15日前报送;还应报送:拟拆除建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物的说明;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3】 事件3中:
(1)建设单位可以解除施工合同。理由:根据《合同法》,因建设单位原因造成工程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建设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2)项目监理机构应书面通知甲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立即对已施工部分进行记录与计量。
【4】 事件3中,甲施工单位应得到的费用补偿如下:
(1)为设备订货而投入的300万元定金;
(2)撤离施工设备至原基地或其他目的地的合理费用;
(3)甲施工单位所有人员的合理遣返费用;
(4)合理的利润补偿;
(5)施工合同规定的建设单位应支付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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