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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十:收到的政府补助为不征税收入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要求十:收到的政府补助为不征税收入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冲政府补助) 






参考答案: [分析]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会计处理时采用直接冲减研发费用方法且税务处理时未将其确认为应税收入的,应按冲减后的余额计算加计扣除金额。 企业在税收上将政府补助确认为应税收入,同时增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应以税前扣除的研发费用为基数。但企业未进行相应调整的,税前扣除的研发费用与会计的扣除金额相同,应以会计上冲减后的余额计算加计扣除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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