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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为国有独资企业,现向甲公司转让总价值为600万的部分国有产

A为国有独资企业,现向甲公司转让总价值为600万的部分国有产权,于2017年5月2日签订转让产权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于5月5日支付200万元的款项,其余款项在2017年12月31号付清。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法律制度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公司最长付款期限为2年
B、交易借款以美元计价
C、甲公司首次付款期限内付款金额应至少为180万元
D、甲公司不得分期付款



【参考答案及解析】
选项A、D表述错误,选项C表述正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全部价款,受让方应当按照产权转让合同的约定支付。转让价款原则上应当一次付清。如金额较大、一次付清确有困难的,可以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 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受让方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合法的担保,并应当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甲公司可以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首次付款期限内付款金额应至少为600*30%=180万,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选项B表述错误,交易价款应当以人民币计价,通过产权交易机构以货币进行结算。 综上,本题应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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