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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卷烟厂被代收代缴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甲卷烟厂被代收代缴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参考答案及解析】
  (1)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适用16%税率的货物的,按12%的扣除率计算准予抵扣的进项税。本题中将烟叶加工成烟丝,适用12%扣除率。   烟叶成本=买价-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50 000×(1+10%)×(1+20%)×(1-12%)=58 080(元);   乙卷烟厂受托加工烟丝,应按照规定代收代缴消费税。由于没有同类烟丝市场价格,应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辅料费、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58 080+3 000+8 000)÷(1-30%)=98 685.71(元);   甲卷烟厂被代收代缴的消费税=98 685.71×30%=29 605.71(元); (2)受托方代收代缴城建税,应按受托方所在地适用税率执行。本题中,受托方乙卷烟厂位于县城,适用的城建税税率为5%。   甲卷烟厂被代收代缴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29 605.71×(5%+3%+2%)=2 960.57(元)。   【提示】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增值税税率和扣除率,注意掌握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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