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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共同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乙因妻丙外遇而决意杀之

关于共同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乙因妻丙外遇而决意杀之。甲对此不知晓,出于其他原因怂恿乙杀丙。后乙杀害丙。甲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教唆犯
B、乙基于敲诈勒索的故意恐吓丙,在丙交付财物时,知情的甲中途加入帮乙取得财物。甲构成敲诈勒索罪的共犯
C、乙、丙在五金店门前互殴,店员甲旁观。乙边打边掏钱向甲买一羊角锤。甲递锤时对乙说“你打伤人可与我无关”。乙用该锤将丙打成重伤。卖羊角锤是甲的正常经营行为,甲不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共犯
D、甲极力劝说丈夫乙(国家工作人员)接受丙的贿赂,乙坚决反对,甲自作主张接受该笔贿赂。甲构成受贿罪的间接正犯



【参考答案及解析】
A项:说法正确,当选。教唆犯的本质是制造犯意,在本案中,实行犯乙的杀人犯意是其本人制造的,并非甲的行为制造。故而甲不能构成教唆犯。 B项:说法正确,当选。甲在乙实施敲诈勒索罪犯罪终了之前,以共同故意加入,可成立敲诈勒索罪承继的共同犯罪。 C项:说法错误,不当选。甲为对乙实施的具有紧迫性的重伤行为提供了帮助,可成立帮助犯。 D项:说法错误,不当选。对于身份犯罪而言,行为人具有特殊身份,才能成立正犯。本案中甲无身份,不构成受贿罪的间接正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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