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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企业2005年度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总额3000万元,发生销售

某企业2005年度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总额3000万元,发生销售成本2200万元、财务费用150万元、管理费用400万元(其中含业务招待费用15万元),上缴增值税60万元、消费税14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4万元、教育费附加6万元,“营业外支出”账户中列支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罚款7万元、通过民政部门向贫困地区捐赠8万元。该企业在计算2005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时,准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的金额是(  )万元。
A、2.25
B、2.70
C、2.79
D、8.00



【参考答案及解析】
A

【解析】纳税调整前所得=3000-2200-150-400 140-14-6-7-8=75(万元);捐赠限额=75x 3%=2.25(万元),实际发生的8万元,可以扣除的是2.25万元。 【说明】按现行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会计利润=3000-2200-150-400-140-14-6-7-8=75(万元); 捐赠限额=75x3%=2.25(万元),实际发生的8万元.可以扣除的是2 .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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