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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不服区公安分局对其作出的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向市公安局申

李某不服区公安分局对其作出的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公安局作出维持决定。李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李某可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B、被告为市公安局和区公安分局
C、市公安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
D、如李某的起诉状内容有欠缺,法院应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



【参考答案及解析】
A项:说法正确,当选。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2条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本题中,公安机关是双重领导的行政机关,不是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其复议机关为上一级公安机关和本级人民政府,李某可以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B项:说法正确,当选。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本题中,市公安局维持了区公安局的行政拘留决定,属于复议维持,被告为区公安分局和市公安局。 C项:说法错误,不当选。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8条第1款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题中,该案件经过复议,区公安分局和市公安局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D项:说法正确,当选。根据《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1条第3款规定:起诉状内容或者材料欠缺的,人民法院应当一次性全面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补充的材料及期限。在指定期限内补正并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当事人拒绝补正或者经补正仍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裁定不予立案,并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本题中,李某的起诉状内容欠缺的,法院应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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