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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合同拟设立的是何种物权?该物权是否已经设立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合同拟设立的是何种物权?该物权是否已经设立?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及解析】
与其他不动产不同,对于地役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而言,登记不是生效条件而是对抗要件,即自“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提个醒】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的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其中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需役地的权利人为地役权人【用别人地方给人钱】。因此地役权是从属于需役地而存在的,其生效不需要进行登记,合同生效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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