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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全屏 新新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

材料全屏 新新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原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核算,产品销售价格中不含增值税额,产品成本在确认销售收入时逐笔结转,业务中未提及的税费不作考虑。(注:计算结果出现小数的,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2016年12月份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23 【简答】 与B公司签订协议,委托其代销商品一批。根据代销协议,B公司按代销商品协议价的5%收取手续费,并直接从代销款中扣除。该批商品的协议价为100000元,实际成本为60000元,商品已运往B公司。本月末收到B公司开来的代销清单,列明已售出该批商品的50%;同时收到已售出代销商品的代销款(已扣除手续费)。



【参考答案及解析】
发出商品时: 借:发出商品 60000 贷:库存商品 60000 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 58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00 应交增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30000 贷:发出商品 30000 确认代销费用时: 借:销售费用 2500 贷:应收账款 2500 收到代销商品款: 借:银行存款 56000 贷:应收账款 5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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