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耀亚公司未经依法批准经营危险化学品,2003年7月14日被区

耀亚公司未经依法批准经营危险化学品,2003年7月14日被区工商分局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罚款40万元。耀亚公司以处罚违法为由诉至法院。法院查明,《安全生产法》规定对该种行为的罚款不得超过10万元。关于该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与《安全生产法》的效力位阶相同
B、《安全生产法》中有关行政处罚的法律规范属于公法
C、应适用《安全生产法》判断行政处罚的合法性
D、法院可在判决中撤销《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与上位法相抵触的条款



【参考答案及解析】
A项:说法错误,不当选。《安全生产法》属于法律,其效力高于作为行政法规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惯例条例》。 B项:说法正确,当选。关于行政处罚的法律是对行政权的规制,故属于公法的范畴。 C项:说法正确,当选。当下位法与上位法发生冲突的时候,应该适用上位法,所以在本案中应该适用《安全生产法》判断行政处罚的合法性。 D项:说法错误,不当选。我国法院在判决中并无对违背上位法的下位法进行处理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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