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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为A公司进行室内装潢设计,工作结束后,A公司在代扣代缴了

周某为A公司进行室内装潢设计,工作结束后,A公司在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后,向周某支付了报酬65000元。A公司应代扣代缴周某的个人所得税(  )元。(2010年)
A、19496.26
B、20294.12
C、23496.26
D、25294.12



【参考答案及解析】
B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速算扣除数)×(1-20%)]÷[1-税率×(1-20%)]=[(65000-7000)×(1-20%)]÷[1-40%×(1-20%)]=68235.29(元) 应代扣代缴税额=68235.29×40%-7000=20294.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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