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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纳税人依法提出税务行政复议申请,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

某纳税人依法提出税务行政复议申请,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且该纳税人没有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税务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对案件的正确处理办法有( )。(2011年)
A、由上级税务机关责令复议机关受理案件
B、由上级税务机关将案件移送法院进行审理
C、由上级税务机关将案件穆送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
D、必要时,由上级税务机关直接受理案件
E、必要时,由上级税务机关提审案件



【参考答案及解析】
A,D,E

(1)选项ABC:根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48每,上级税务机关认为行政复议机关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理由不成立的,可以督促其受理;经督促仍然不受理的,责令其限期受理。上级税务机关认为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应当告知申请人。(2)选项DE:根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49条,上级税务机关认为有必要的,可以直接受理或者提审由下级税务机关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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