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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初级中学为追求升学率,将年级成绩最差的三名学生除名,不让其

某初级中学为追求升学率,将年级成绩最差的三名学生除名,不让其参加考试。该中学侵犯了未成年学生的()。
A、人格权
B、隐私权
C、受教育权
D、人身自由权



【参考答案及解析】
学生有参加教育教学的权利。具体是指在教学过程中,学生有权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课堂教学、讲座、课堂讨论、观摩、实验、见习、实习、测验和考试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非法剥夺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权利。综上所述,C项正确。 A 项,人格权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以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人格所必须享有且与其主体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题目中未体现,故排除。 B 项,隐私权一般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自己的个人秘密和个人私生活进行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题目中未体现,故排除。 D项,人身自由权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围内有独立为行为而不受他人干涉,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不被非法剥夺、限制自由及非法搜查身体的自由权利。题目中未体现,故排除。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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