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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和股份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现该公司董事会秘书依法律规定,准

申和股份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现该公司董事会秘书依法律规定,准备向证监会与证券交易所报送公司年度报告。关于年度报告所应记载的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经营情况
B、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及其持股情况
C、已发行股票情况,含持有股份最多的前二十名股东的名单和持股数额
D、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参考答案及解析】
C项:说法错误,当选;ABD项:说法正确,不当选。根据《证券法》第66条规定:“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记载以下内容的年度报告,并予公告:(一)公司概况;(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经营情况;(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及其持股情况;(四)已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情况,包括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东的名单和持股数额;(五)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六)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上市公司年报包括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10名股东名单和持股数额。 本题信息披露这个考点重要,还有一个重要考查角度,即违反信息披露义务的民事责任,《证券法》第69条有明确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上市报告文件、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以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上市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过错的,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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