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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两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和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

甲、乙两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和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用于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甲企业对原材料按实际成本进行核算,收回加工后的A材料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赞品—B产品。2015年有关资料如下:(1)11月2日,甲企业发出加工材料A材料一批,宴际成本为124万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12月20日,甲企业以银行存款支付乙企业加工赞2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4万元,消赞税税额为16万元。(3)12月25日甲企业以银行存款支付往返运杂费4万元。(4)12月31日,A材料加工完成,已收回并验收入库,甲企业收回的A材料全部用于生产合同所需的B产品l万件,B产品合同价格为260元/件。(5)12月31日,库存的A材料预计市场销售价格为140万元,加工成B产品估计至完工尚需发生加工成本100万元,预计销售B产品所需的税金及费用为10万元,预计销售库存A材料所需的销售税金及费用为4万元。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1)关于11月2日甲企业发出加工材料A材料业务,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A.使存货总额减少124万元B.通过“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核算C.存货总额未发生变化D.委托加工物资属于委托方存货(2)12月20日,甲企业的会计处理是()。A.借:委托加工物资36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贷:银行存款39.4B.借:委托加工物资39.4贷:银行存款39.4C.借:委托加工物资20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营业税金及附加16贷:银行存款39.4D.借:委托加工物资20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一应交消费税16贷:银行存款39.4(3)12月31日收回加工材料实际成本是()万元。A.164B.148C.151.4D.144(4)12月31日A材料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是()万元。A.24B.8C.18D.0



【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A [解析](1)委托加工物资属于存货,发出委托加工材料时不影响存货总额,选项A不正确。 (2)[答案]D [解析](2)增值税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应通过“应交税费一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核算。会计处理为:借:委托加工物资20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一应交消费税16贷:银行存款394 (3)[答案]B [解析](3)收回加工材料实际成本=124+20+4=148(万元)。 (4)[答案]D [解析](4)B产品可变现净值=1×260-10=250(万元),B产品成本=148+100=248(万元),B产品成本小于其可变现净值,则A材料应按成本计量,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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