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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大队长酒楼”自创品牌后声名渐隆,妇孺皆知。同县的“牛记

某县“大队长酒楼”自创品牌后声名渐隆,妇孺皆知。同县的“牛记酒楼”经暗访发现,“大队长酒楼”经营特色是,服务员统一着上世纪60年代服装,播放该年代歌曲,店堂装修、菜名等也具有时代印记。“牛记酒楼”遂改名为“老社长酒楼”,服装、歌曲、装修、菜名等一应照搬。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牛记酒楼”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种行为?
A、正当的竞争行为
B、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C、混淆行为
D、虚假宣传行为



【参考答案及解析】
C项:说法正确,当选;ABD项:说法错误,不当选。考点明确,题干简单选项明确。是一种非常简单的考查方式。混淆行为,又称“欺骗性交易行为”或“假冒行为”,它是指经营者在其经营活动中以虚假不实的方式或手段来推销自己的商品或服务,损害其他经营者及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具体表现形式有: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山寨行为、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伪造、冒用质量标志和产地等。本题是考查其中一个知识点,即山寨行为,具体为“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知名商品”是指在市场上有一定知名度,并在一定范围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商品,此为一个市场判断。不仅仅包括商品本身,还包括“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本题中,“牛记酒楼”改名“老社长酒楼”,是对店名、装潢的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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