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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中小板上市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应对以下( )情况发表独

某中小板上市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应对以下( )情况发表独立意见。Ⅰ.风险投资Ⅱ.限售股上市流通Ⅲ.对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Ⅳ.对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A、Ⅰ.Ⅱ
B、Ⅰ.Ⅱ.Ⅳ
C、Ⅱ.Ⅲ.Ⅳ
D、Ⅱ.Ⅲ



【参考答案及解析】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年修订)第28条规定,保荐机构应当对上市公司应披露的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③关联交易;④对外担保(对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除外);⑤委托理财;⑥提供财务资助(对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除外风险投资、套期保值等业务;⑦本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需要发表独立意见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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