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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预算法规定,下列关于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债的说法

根据我国预算法规定,下列关于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债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方式举借债务
B、地方债规模由国务院报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C、地方债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D、地方债只能用于经常性支出



【参考答案及解析】
D

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举借债务的规模,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依照国务院下达的限额举借的债务,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举借的债务应当有偿还计划和稳定的偿还资金来源,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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