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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户婚、田土、斗殴相争,一切小事,不许辄便高官,务要经由

“民间户婚、田土、斗殴相争,一切小事,不许辄便高官,务要经由本管里甲、老人理断。若不经由者,不问虚实,先将告人杖断六十,仍发回里甲、老人理断。” ——【明】朱元璋:《教民榜文》 根据上述材料,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回答以下问题: 1.明初处理民间词讼的诉前程序是什么? 2.若违反这些程序,当如何处理? 3.明初设定此种程序的意义何在?



【参考答案及解析】
1.明初处理民间诉讼的诉前程序是里甲、老人理断,即民间诉讼需要先向本乡的里甲、老人申请初步审理判断。 2.若在向官府提起诉讼前为先向里甲、老人申请初步审断,官府可不问何种理由,将起诉人杖刑 60,发回里甲、老人审理。 3.明初设置此种制度的意义在于依靠乡村精英,集体治理乡村,让乡村生活符合百姓的需要与朝廷所希望的秩序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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