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财税(2015)101号文件的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
A、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B、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C、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D、暂减按6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A、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B、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C、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D、暂减按6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参考答案及解析】
C
据财税(2015)101号文件的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人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C
据财税(2015)101号文件的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人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