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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中公司有关金融资产业务如下:(1)豫中公司2017年1月2

豫中公司有关金融资产业务如下: (1)豫中公司2017年1月20日购入京华公司一项5%的股权,并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2018年3月6日京华公司宣告现金股利200万元。 (2)豫中公司2017年2月12日向陕北公司销售一批商品,销售价格为100万元,增值税额17万元,款项尚未收到。2017年12月31日,豫中公司已经对该笔债权计提坏账准备10万元。2018年3月19日,甲公司将该笔应收账款出售给银行,售价是80万元。根据以往经验估计,预计该应收账款对应的商品不会发生销售退回,且银行对该应收债权不具有追索权。 (3)豫中公司2017年3月8日低于面值的价格购入鲁南公司发行的3年期债券,并作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核算。该债券面值1 000万元,票面利率6%等于实际利率。 (4)豫中公司2018年4月5日自上海证券交易所购入辽东公司发行的股票100万股,豫中公司将购入的辽东公司股票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2018年4月25日豫中公司收到辽东公司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每股1元。 下列有关豫中公司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表述,正确的有( )。
A、2018年3月6日京华公司宣告现金股利,豫中公司确认投资收益10万元
B、2018年3月19日豫中公司出售该笔应收债权应确认的营业外支出27万元
C、2018年12月31日豫中公司确认鲁南公司发行3年期债券的投资收益60万元
D、2018年4月25日豫中公司收到现金股利,豫中公司确认投资收益100万元



【参考答案及解析】
选项A正确,2018年3月6日京华公司宣告现金股利,豫中公司确认投资收益=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总额×持有股权比例=200×5%=10(万元); 选项B正确,2018年3月19日豫中公司出售该笔应收债权应确认的营业外支出=该笔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出售价格=(117-10)-80=27(万元); 选项C错误,2018年12月31日豫中公司确认鲁南公司发行3年期债券的投资收益=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在本题中,豫中公司以低于市价取得该债券,可知其期初摊余成本应低于面值,故而其投资收益应不等于其应收利息,2018年应收利息=1 000×6%=60(万元),其投资收益不应确认为60万元; 选项D错误,2018年4月25日,豫中公司收到现金股利,不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应当冲减初始取得时的应收项目。 综上,本题应选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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