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习题正文

(2013年)甲、乙、丙、丁四家公司与杨某、张某拟共同出资设

(2013年)甲、乙、丙、丁四家公司与杨某、张某拟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4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除杨某与张某拟以120万元货币出资外,四家公司的下列非货币财产出资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甲公司以其商誉作价50万元出资
B、乙公司以其特许经营权作价50万元出资
C、丙公司以其非专利技术作价60万元出资
D、丁公司以其设定了抵押担保的房屋作价120万元出资



【参考答案及解析】
C

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方式。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本文链接:https://scpro.cn/v/337d205cc9574f4d.html